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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监督 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作者:保山卫生…    网站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0    

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监督

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2008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87月至8月对市直管的住宿场所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工作记录是否完整,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及艾滋病检测合格证。共检查41户,合格38户,合格率92.7%。对2户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不能出示“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给予每户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对1户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不能出示艾滋病检测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依据《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给予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通过监督检查,使住宿场所的管理相对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让他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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