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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证件管理工作 | |||||
| 作者:保山卫生… 网站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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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要求,2008年1-6月,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采取六项措施开展对市管医疗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为《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为《合格证书》)核发工作。一是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卫生行政审批范围。按照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谁负责核发《许可证》和《合格证书》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二是明确核发《许可证》和《合格证书》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三是对开展现场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期限作出具体规定;五是对市卫生局发证的民营医院申请《合格证书》的人员开展理论考试;六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批。 截止目前,本所共核发《许可证》16家,其中助产16家,终止妊娠16家,婚前医学检查4家,结扎手术16家。核准《合格证书》330人,其中助产专项技术服务项目292人,终止妊娠专项技术服务项目122人,婚前医学检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31人,结扎专项技术服务项目145人。组织完成了由市卫生局发证的民营医院申请《合格证书》的人员考试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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