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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完成2007年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
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根据2007年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要求,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保山城区生产经营涉水产品的单位和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采购、销售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或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卫生安全检验报告,建立健全产品采购销售台帐。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销售涉水产品的商场、超市、专卖店以及使用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市政自来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共检查经营单位8个,抽检小型水质处理器20种,合格17种,合格率85%;抽检家用饮水机7种,合格7种,合格率100%;检查所有县级以上自来水生产企业5户10个水厂,其中,有3个水厂使用的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合格,有7个水厂不使用化学处理剂;抽检输配水管材、管件5种,合格5种,合格率100%。
监督检查中发现当前涉水产品经营市场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标签上未标识卫生许可批准文号;二是有的生产企业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擅自生产销售涉水产品;三是有的经营单位不懂卫生法律法规,未建立健全索证制度,擅自经营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产品。针对存在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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