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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5月30日
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我所于2006年5月29日,召开全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上杨玉祥所长传达贯彻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熊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段跃庆市长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玉峰同志的讲话精神,分析了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杨所长对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所科室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并认真督查,狠抓落实;三是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等规定,规范卫生监督员行为,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四是强调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允许收受管理相对人的钱、物,不允许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是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提高了我所卫生监督员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了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的组织机构,明确了下一步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的目的,对全体干部职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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