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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监督 预防艾滋 | |||||
| 作者:保山卫生… 网站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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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预防艾滋
为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保山市卫生监督机构于2007年9月至10月对全市提供住宿和娱乐服务的营业性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用品用具消毒情况、更换情况和消毒设施配置情况,安全套发售设施配置、安全套采购、摆放、推广使用情况,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以及艾滋病监测检验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52人次,共监督辖区内提供住宿、娱乐服务的营业性公共场所953户,其中,未在营业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有34户;未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进行消毒56户。检查住宿、娱乐服务人员3926人,持有效健康证明3470人,持证率88.38%;进行艾滋病检测686人,检测率17.47%;检查特殊服务人员251人,进行艾滋病检测251人,检测率100%。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改正172户、警告168户、罚款154户,罚款金额82200元。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的比例较低,艾滋病检测率极低。针对以上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要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重点加强艾滋病性病检测,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艾滋病防治的各项措施,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流行,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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