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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厅督查组对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 |||||
| 作者:保山卫生… 网站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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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督查组对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 综合督查
为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省卫生厅督查组于2007年10月16—18日对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情况反馈等形式对我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以及2007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通过三天的检查,省卫生厅督查组对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市、县(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及时组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卫生综合执法; 二是内部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员管理,注重内涵建设,管理非常精细,注重痕迹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六类卫生监督业务档案,保山市卫生监督所、隆阳区卫生监督所已被市、区档案局认证为三星级档案室;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稽查。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卫生监督执法权,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措施落实,执法行为规范,工作方法灵活,注重法制稽查,强化稽查考核和检查指导,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经常定期不定期地对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工作与时俱进,成效显著; 四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高,执法人员着装规范、仪表整洁、风纪严谨; 五是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按要求设立了罚没款专用帐户,实行罚没款决定与收缴相分离,各项卫生执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出现挤占、挪用等情况; 六是法制宣传内容丰富、有声有色。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召开一线职工座谈会、街头设点宣传、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执业的意识; 七是信息编制及时,上报及时。积极动员和鼓励职工撰写信息,及时采编当地典型的、有借鉴意义的信息,并及时向省级和市、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开通了2个卫生监督网站; 八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应对、从容处置,临危不乱,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九是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十是全市卫生监督队伍履职到位,岗位意识强。基本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无差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也针对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第38号令要求制作、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二是应严格按办证须知收集卫生行政许可相关申报材料;三是在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应采用多种方式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确凿、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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